围绕“八八战略”再深化!杭州检察推出服务保障“拥江发展”六大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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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岛湖
千岛湖是浙江不可或缺的生态屏障,
也是钱塘江水系的一个重要分支,
为保护千岛湖的生态环境和生物资源,
实行禁渔期和禁渔区制度。
然而,总有人在利益面前铤而走险,
进行非法捕捞。
2017年4月24日
淳安县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被告人蔡某宏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中发现其在千岛湖禁渔期、禁渔区用电捕工具捕鱼的方式非法捕捞杂鱼15余千克,破坏生态环境及渔业资源保护,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2018年3月20日
该院在《检察日报》发出公告,督促建议有权提起民事诉讼的其它机关和社会组织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无果。
2018年5月28日
淳安县检察院就该案提起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追究蔡某宏对捕捞区域进行生态修复的民事责任。
2018年6月20日
淳安县人民法院依法宣判,因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告人蔡某宏被判处拘役缓期执行,并支付渔业资源及生态修复费用4000余元。近期,淳安县检察院将组织蔡某宏将近2万尾鱼苗投放到千岛湖之中。
通过排查类似上述钱塘江流域非法采砂、非法捕捞、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案件线索,履行诉前程序,推动相关行政机关主动履职尽责。对经过诉前程序,行政机关没有及时整改或有关组织没有提起公益诉讼的案件,检察机关适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或民事公益诉讼,制裁违法行为,促进生态修复。同时,结合办案,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堵漏建制,促进环境综合治理。
这是杭州市检察院运用公益诉讼职能,依法保障“拥江发展”的六大行动之一。
今年是“八八战略”实施15周年。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的工作又提出了新的要求:
干在实处永无止境,
走在前列要谋新篇,
勇立潮头方显担当。
如何“方显担当”?杭州市检察院主动对标市委市政府“拥江发展”战略,立足公益诉讼职能,在保护生态环境、传承历史文化、优化营商环境、保障产业发展、加强民生检察等方面提出18条意见。
以开展钱塘江沿线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沿江历史文化资源保护,涉企产权保护、交通安全执法监督、助力城乡统筹发展、“检调对接”参与社会治理“六大专项行动”为抓手,提高服务保障“拥江发展”的精准度和实效性。
以办理优秀案件、完善办案标准、健全工作机制、拓展服务平台、转化监督成果、发布典型案例为载体,切实优化服务保障“拥江发展”路径。
同时,综合运用公益诉讼、民事行政抗诉、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诉讼违法调查、执行监督、行政执法监督等手段,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是新时代检察监督的重要职责和新的使命,是对传统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方式的重大发展,也是对行政机关实施法律监督的新途径,标志着检察机关可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作为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提起公益诉讼。
该制度确立一年来,杭州市检察院和市法制办以及相关行政部门会签了建立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7个区、县(市)党委、政府出台支持公益诉讼工作意见,为公益诉讼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全市检察机关已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收集公益诉讼线索142件,立案9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5件,提起公益诉讼7件。
“‘服务拥江发展,杭州检察在行动。’这是我今年给公益诉讼和民行部门出的一道‘必答题’。经过半年的酝酿,在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召开后,我们围绕深化‘八八战略’,推出运用公益诉讼职能服务保障“拥江发展”的18条意见,正当其时。杭州检察将通过‘六大专项行动’,在服务杭州发展中推动检察自身转型发展,树立检察新形象。”杭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海鹰表示。
编辑 | 陈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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